2024年7月2日,生态环境部下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进入正式启动前的最后阶段。我们从《征求意见稿》的变与不变来分析对碳市场的影响,进而探讨企业应对的策略。
分配方案的变与不变
《征求意见稿》正文部分包括工作原则、实施范围、机组分类、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配额结转和重点排放单位出现合并、分立、关停等情况时的配额处理8个方面内容,总体上延续了《2021~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2021~2022年分配方案》)的结构框架,继续基于强度控制设计配额分配方案,其中不变的内容主要体现在配额基准值设置原则、配额分配覆盖主体范围和配额核算、分配等方面。
总体框架保持不变
基准值设置维持总体盈亏平衡原则。2023、2024年度发电、供热基准值是在2023年度平衡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排放强度变化、市场调节需要等因素,结合各类鼓励导向,以及近四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火电机组碳排放强度年度变化率,按照行业总体盈亏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则综合确定。与《2021~2022年分配方案》配额富余和短缺量总体平衡、不额外增加行业负担、鼓励先进、惩罚落后的原则基本一致。
基准法核算配额、免费分配配额、70%预发配额维持不变。2023、2024年度依旧采用基准法核算机组配额量,即:机组配额量=发电基准值×实际发电量×修正系数+供热基准值×实际供热量。2023、2024年度配额继续实行免费分配;同时,在配额发放的方式上,采用“预分配+核发”两步走的方式,预分配比例依旧为基准年配额量的70%,总体上延续了《2021~2022年分配方案》的配额方案框架
配额分配方法变化较大
“发电配额”替代“供电配额”。机组发电配额与发电量和相关基准值、调整系数直接相关,此次改变了之前两个履约周期配额核算根据各类机组供电量进行核算的方式。
取消供热量修正系数。前两个履约周期的配额分配方案中,供电配额=供电量×(1-供热比)×基准值×其他修正系数。由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供热比数据仅作为报告项,《征求意见稿》中发电配额计算方法取消了供热量修正系数,通过调整基准值实现对发电机组供热进行合理激励。
引入配额结转机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重点排放单位将持有的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2025年度履约原则上应使用2025年度配额”。最大可结转量=净卖出量×结转倍率。其中,净卖出量指: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年度配额的卖出量与买入量的差值,结转倍率为1.5。
开启年度交易履约。《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履约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履约工作。意味着之前两个履约周期的“两年一履约”,变更为“一年一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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