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并强调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就是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与新质生产力紧密相关。
《条例》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事项。
一、碳市场首部行政法规出台,具有三个方面的深远意义
1、显著提升立法层级,制度赋能有效市场
贯彻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决策部署,国务院出台碳市场首部行政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谋划、全面保障碳市场的有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2、 全面构建法规体系,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条例清晰界定全国碳市场的监管部门、机构职责、覆盖范围,明确相关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工作的体制机制,其出台对于碳市场秩序构建是一项重大利好
3、全面总结实践经验,系统解决现实问题
条例对实践中数据造假、拒不履约行为设置了多种类、空前严格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市场风控需要设置了针对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享等违法行为的罚则,对防范化解碳市场整体风险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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